音樂科

 


課程目標

1. 音樂科課程宗旨是讓學生:

(a) 發展創造力及培養審美的能力;
(b) 進一步發展音樂技能;
(c) 建構不同音樂文化的知識;
(d) 發展評賞音樂的能力,並透過音樂有效地與人溝通;
(e) 奠定繼續進修音樂和從事與音樂相關工作的基礎;
(f) 培養對音樂的終身興趣,並發展對音樂的正面價值觀和態度。


2. 音樂科課程的四個學習目標是:

(a) 培養創意及想像力
(b) 發展音樂技能與過程
(c) 培養評賞音樂的能力
(d) 認識音樂的情境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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