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目標
1. 音樂科課程宗旨是讓學生:
(a) 發展創造力及培養審美的能力; (b) 進一步發展音樂技能; (c) 建構不同音樂文化的知識; (d) 發展評賞音樂的能力,並透過音樂有效地與人溝通; (e) 奠定繼續進修音樂和從事與音樂相關工作的基礎; (f) 培養對音樂的終身興趣,並發展對音樂的正面價值觀和態度。
2. 音樂科課程的四個學習目標是: (a) 培養創意及想像力 (b) 發展音樂技能與過程 (c) 培養評賞音樂的能力 (d) 認識音樂的情境